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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6名校编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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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②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③教师应聘者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④教师应聘者需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即将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符。

二、招聘安排

将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能说明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等打包发送至邮箱:3380312529@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个人简历(命名:学科+姓名+简历)中应体现联系电话、免冠照片。邮件命名统一格式:学科+姓名+教龄+电话(如:英语+陈xx+3年+138xxxxxxxx)。

三、面试

时间:简历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芸美路99号)

面试内容:片段教学、面谈

注意事项: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四、拟聘与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电话通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程序。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成绩依次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聘用为校编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待遇

受聘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海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以及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对优秀教师的奖励办法执行:

(1)一般专任教师:12-14万(税前,含五险一金);

(2)骨干教师:15-17万(税前,含五险一金);

(3)专家、高级教师:20-25万(税前,含五险一金)。

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可参评职称,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办理人才落户,享人才补贴。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

汤老师17691029515

教师简章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x7damsnkbdgc3vnggfuw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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